(一)百人计划引进人才
1.领军人才
从事具有重大创新性、发展前景以及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工作,并取得具有重要创新和重大影响的标志性成果;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、学术地位和学术水平与此相当;年龄不超过50周岁。
2.中青年杰出人才
具有特别优秀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,研究方向具有重要创新前景,获得国内外认可的专业成就,取得国内外公认的科研成果;年龄不超过40周岁。
3.青年学术骨干
具有活跃的创新思维、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突出的发展潜力,取得高水平、创新性的专业成就;人文社科类,年龄不超过38周岁;理工科类,年龄不超过35周岁。
4.青年优秀人才
教育科研背景良好,具有活跃的创新思维和较好的发展潜力,需取得最高学历不满3年,年龄不超过35周岁。
(二)专职研究人员
1.特聘研究员
在国内外高校、研究机构具有博士后、讲师或者助理教授工作经历的人员;原则上取得不少于3项的代表性成果,成果特别突出者数量可适当减少;有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项目经历申请者优先考虑。年龄不超过38周岁。
2.特聘副研究员
在国内外高校、研究机构经历过严格的学术训练,具有较大学术潜力;原则上取得不少于2项代表性成果,成果特别突出者数量可减少到1项;年龄不超过38周岁。
3.博士后
年龄在35岁以下,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,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的国内外优秀博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