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劳动学会人事争议处理专家程艳媛教授表示,暂行规定是规范劳务派遣的重要规定。它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,明确派遣单位、用人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义务,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,促进企业健康发展。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。“《暂行条例》出台后,我们还需要切实落地,不断修改完善.”
劳务派遣是近年来推出的最新用工方式,给劳务市场带来了快速发展,为用工企业降低了成本、提高了效率、规避了劳务法律风险等优势。然而,任何事情都有利有弊。用人单位在用工时,首先要认识到劳务派遣的利弊。根据福文人力多年从事劳务派遣的丰富经验,从以下几个方面总结劳务派遣的利弊:
重金之下必有勇士,光靠企业的招聘专家很难快速招人上岗。我们可以采取内部推荐的方式,因为在职员工最熟悉公司的情况。再加上员工本身也在公司工作,更有说服力。当然,员工推荐的人才基本上可以留下来长期工作。企业不能让员工免费帮忙做这项工作,企业应该建立奖励制度,推荐成功会有相应的金钱奖励,让员工有动力去做这件事。
员工收入主要来源于绩效工资加基本工资。绩效工资是薪酬结构的主要组成部分。岗位对企业利润最终绩效、销售最终绩效或战略目标实现的影响越大,浮动薪酬的比例就越大,这是激励策略的基本原则。要设计激励性薪酬体系,就要做好浮动薪酬和激励的准备工作。在增加员工工资时,不仅应限于固定工资和年终奖金,还应体现在长期激励计划中。
资料显示,2013年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对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调整,首次明确了劳务派遣岗位的“三性”,同时增加了企业的注册资本。它还规定,派遣经营机构应当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。虽然人才派遣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,但仍然存在问题,这就是我国劳务派遣制度的现状。
用人单位在辅助岗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,未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,未与工会、职工代表平等协商,或者未在用人单位公示的,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;造成被派遣劳动者损害的,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。用人单位以承包、外包等名义使用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,按照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》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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